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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华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招生公告

  招生公告

招生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27 14:57:41 作者:admin 点击:3111

  关于开展全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化消防培训工作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关意见(国办发[2021]10 号),《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 年版)》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消防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职业素质,提升我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能力和水平,增强社会单位防控火灾能力,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为进一步拓展协会业务职能,创新开展“行校合作”,宁夏消防协会与宁夏嘉华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联合开展全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化消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培训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宁夏嘉华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是由宁夏消防协会和宁夏建筑材料研究院共同组建成立,经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具有专业资质的消防培训机构。学校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 175 号,紧邻宁夏消防救援总队,与宁夏消防协会合署办公,交通便利,院内有独立的停车区域。学校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理论知识精湛、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专/兼职教师共 12 人,聘请多名原消防部队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兼职老师,办学条件成熟。

  二、办公、教学场地情况

  理论教室 300 平米,配备了具有白板书写和 PPT 等多媒体课件播放功能的 UHD 超高清 LED 液晶屏智慧黑板、扩音设备,可供 100 名学员同时学习和交流。教职员工办公场地120 平米,实操场地 380 平米,配备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门和防火卷帘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中压细水雾、模拟消防电梯联动控制系统等 19 大类实操消防设施以及检测、维保常用仪表、工具,各大系统均设立独立教学区。功能设施设备齐全,是理想的智能一体化实操场地。

  三、有关国家法律政策规定

  《消防法》第 21 条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

  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第 34 条规定: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消防安全责任制》第 15 条规定: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 2 人,并持证上岗。《应急管理部 154号文》:持初级(五级)证书的人员可监控、操作不具备联动控制功能的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和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人员,应持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 47 条规定,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

  四、开班计划

  1、培训时间

  学员随时报名,报名人数达到 30 人即可开班。理论、实操共计 10 天。

  2、培训地点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 175 号宁夏建筑材料研究院内,宁夏嘉华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3、培训内容

  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 年版)》要求执行。培训内容分为理论教学和技能操作两个方面。鉴定工种: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方向:消防设施监控操作。

  鉴定等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五、课程安排

  (一)理论课程:

  1、职业道德

  2、消防工作概述

  3、燃烧和火灾基本知识

  5、电气消防

  6、消防设施基本知识

  7、初起火灾处置基本知识

  8、计算机基础知识

  9、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技能操作:

  1、设施监控

  2、设施操作基本知识

  3、设施保养

  4、设施维修

  5、设施检测

  六、报名条件

  (一)文化程度: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及以上。

  (二)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三)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已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未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

  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七、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33mm*48mm)红底证件照 2张及同底电子版照片一份;

  2、身份证拍照(正反面)一份;

  3、*高学历证书扫描件一份;

  4、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证明。

  八、收费标准

  2200 元/人,费用包含教材费,不包含培训过程中的餐饮、住宿、交通及其它费用。

  九、报名方式(现场/电话报名)

  协会联系电话:0951-6087962

  学校联系电话:0951-5049518、6086114

  咨询电话:13995311220(微信同号)

  学校网址:www.nx119.org.cn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 175 号宁夏建筑材料研究院内